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溪力志·御峰三期(洋房、中庭)景观工程石材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福建泉州城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材采购 (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二环南路力志•御峰三期。
2.2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安溪力志·御峰三期(洋房、中庭)景观工程,本次设计内容为园林建筑、绿化、景观照明、景观小品、景观排水、小区道路及绿化养护、门卫、水电安装工程等。承包范围内园林景观面积约17500平方米。
2.3 招标控制价: 142万元(含税)
2.4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
采购材料的名称 |
暂定数量 |
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石材 |
一批 |
详见清单 |
安溪力志•御峰三期 |
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福建泉州城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报名登记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至2021年11月15日15时30分00秒,地点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泉建园林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8000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形式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现场提交,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7日内无息退还。
7.5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捌仟 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给招标人代表。投标保证金使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收款单位名称、保证金金额及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泉州城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告栏和泉州市福建泉州城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官网(http://qzcjszyl.com/index.asp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泉州城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东辅路毓才花苑2号楼2层西侧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小林
电 话:0595-22066530
电子邮件:cjszyl@139.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账 号:35050165690700001772
福建泉州城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08日